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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职能
榆次区科学技术局是榆次区人民政府主管科学技术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研究制定或拟定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1.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改革部署,、 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指、 导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推动我区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兴市"战略,、 承办科技进步和科教兴市、依法行政等科技目标、 责任和考核。
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势项目;组织编列和实施科技发展和科技兴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申报管理和实施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 组织编列、管理和实施本级财政"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基金支持的科技项目;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
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
3.负责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 会同、 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认定核准和复审工作,、 大力发展各类科技型企业,、 促进我区科技创新主体的建立。
会同、 工商、民政部门负责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审查工作,、 归口管理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 负责组织农村技术承包工作, 培育科技中介组织, 完善科技服、
务体系。
研究提出制定科技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档案、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
负责全区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搞好科技信息的收集、交流和应用工作,、 组织重大项目的科技咨询和科技攻关;负责编制各类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指、
南,、 指、 导科技成果的引进和转化。
4.扶持重点企业科技研发中心、科研中试和产学研结合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
5.负责科技统计、科技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科技干部的继续教育,、 各类技术培训科学科技普及以及相关的科技活动。
承办区委、区政府的其它工作;承办区科教兴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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